·高中历史有中法战争,而初中课本又没有学过。请介绍中法战争的情况(战况、签订条约、危害、评价等) 答:中法战争的情况: 中法战争,又称清法战争,是发生于1884年到1885年间清朝中国与法国之间的战争。除了进攻中国、越南海陆主战场外,法军也攻打基隆、淡水,封锁台湾海峡,并占领澎湖,当时的台湾居民称这场战争为“西仔反”。 战争阶段分为:前期陆战、马尾海战 、后期陆战(镇南关之战)三个阶段。 中方参与部队有:清政府福建水师、清政府驻守台湾的军队、天地会黑旗军等。 法方参与部队有:法国远征舰队和法国陆上部队。 战争结局:清政府海战都失利,但是陆战在镇南关和越南北部获得了胜利,却主动求和。 停火后的1885年6月9日,李鸿章与法国公使签订了《中法新约》(即《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》),让法国获得许多特权,造成法国不胜而胜,中国不败而败的恶劣影响。 战后,清政府意识到了海军的重要性,正式成立了北洋舰队。 中法战争的结局和影响: 1885年5月13日,清政府任命李鸿章为谈判代表,与法国政府代表、驻华公使巴德诺在天津开始谈判中法正式条约。6月9日在天津签订《中法会订越南条约》,即《越南条款》或《中法新约》,又称《李巴条约》,共十款,主要内容是: ①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,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; ②中越陆路交界开放贸易,中国边界内开辟两个通商口岸,“所运货物,进出云南、广西边界应纳各税,照现在通商税则较减”; ③日后中国修筑铁路,“应向法国业者之人商办”; ④此约签字后六个月内,中法两国派员到中越边界“会同勘定界限”; ⑤法军退出台湾、澎湖。 11月28日,此条约在北京交换批准。 中国在这次反侵略战争中,本来有可能取得最后胜利,只是由于清朝统治者的懦弱、妥协,胜利的成果才被葬送。 1886~1888年,清政府又被迫与法国签订了《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》、《中法界务条约》、《中法续议商务条约》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,使法国又得到很多权益。中国西南门户洞开,法国侵略势力以印度支那为基地,长驱直入云南、广西和广州湾,并使之一度变成法国的势力范围。 ·国民政府迁都情况怎样? 答:辛亥革命时,“中华民国”定都南京。 北洋军阀统治时,历届中央政府以北京为首都。 北伐前期,国民政府设在广州,后期迁到武汉。 “四·一二”政变后,蒋介石在南京另设国民政府。从“宁汉合流”至1937年8月,都设在南京。 1937年8月至抗战胜利,迁到重庆。 抗战胜利后,“国民政府”“还都”南京。1949年随着国民党转移到台北。至今,台湾当局仍以“国民政府”为号。 ·为什么会发动四·一二反革命政变? 答:当时,帝国主义的走狗袁世凯复辟帝制而众叛亲离,“主子”们需要更换工具才能保障既得利益。 同时由于中国政局动荡不安,被推翻的反动势力妄图卷土重来,也急于寻找代理人。 在革命统一战线方面,孙中山逝世后,国民党发生分化,右派势力急于夺权。于是中外反动势力找到了“结合点”。 而此时中共中央却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,终于让敌对势力找到了“突破口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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